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,经省编委批准,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更名为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,增加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24名。
此次更名进一步增强了省级环境执法力量,为全面推进省以下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垂直管理、打好污染防治“三大战役”、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。